合同效力應經法院審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1W
合同效力應經法院審判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院如何審判無效合同

合同無效,指的是合同嚴重欠缺有效要件,絕對不許按當事人合意的內容賦予法律效果。《合同法》確立了鼓勵交易原則,對合同效力不輕易作無效認定,法院對無效合同的判決的依據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