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雙務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7W
屬於雙務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僅屬於雙務合同效力的有哪些?什麼是雙務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合同。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呈對應狀態,即每一方當事人既是債權人又是債務人
  
  根據合同法,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履行順序的,應該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這在合同法理論上稱為“雙務合同的同時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效力在於,阻止對方當事人請求權的行使,並無消滅對方請求權的效力。
  劃分標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對待給付義務。
  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負給付義務的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
  劃分意義:
  1.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則。
  2.在風險負擔上是不同的。雙務合同中中,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導致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其合同義務應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權利亦應消滅。在此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因不再負有合同義務,也無權要求對方作出履行;在單務合同中,不存在雙務合同中的風險負擔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