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訴訟保全裁定不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對訴訟保全裁定不服
對裁定不服怎麼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內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複議申請應當從以下方面進行審查


1、被申請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的行為是否構成侵犯專利權;


2、不採取有關措施,是否會給申請人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3、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


4、責令被申請人停止有關行為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專利權人在訴訟之前申請停止侵害專利權的,能夠減少因對方的侵權行為給自己造成的損失,在一定程度上來説這是很有必要的。至於應該怎麼提出申請,律師365小編也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各位可以適當參考瞭解一下。當然,要是對法院的裁定不服的話,那麼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進行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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