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權能否撤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2W
放棄繼承權能否撤銷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能否再予以撤銷

放棄繼承權這一意思表示,如果在生效後允許隨意撤銷,在理論上、實踐上都行不通。按照民法原理,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一經做出就發生效力,對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許任意變更。財產繼承財產繼承有什麼法律特徵養子女、繼子女繼承遺產問題但是,放棄繼承權並非絕對的不能撤銷。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時候,繼承人要求撤銷其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應予准許。其條件有二:1.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導致該法律行為無效、可撤銷,或效力未定而未被追認。2.撤銷意思表示必須在一定的時限內行使。對於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的撤銷,不以遺產未分割為條件。但無效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應在訴訟時效期間撤銷,可撤銷的法律行為應在除斥期間內行使。相關法規繼承法的(意見》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依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這一對放棄繼承權能否撤銷的規定,有兩個特點:一是法院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放棄繼承權的撤銷,二是將放棄繼承權的撤銷限定在遺產分割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