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撫養能力但不撫養子女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6W
父母有撫養能力但不撫養子女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父母撫養子女的時間


父母撫養子女到什麼時候為止?我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到子女獨立生活為止。這就是説,父母對子女的是有期限的,不是永遠的。子女在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子女在已滿18週歲的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則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就是隻有對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裏説的獨立生活,是指參加工作有了經濟收入,具有獨立的生活來源,並非是以結婚成家為標誌。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對於教育法定義務,也可以視為完成或基本完成。已經成年,而且已經參加工作,有了經濟收入,雖未結婚,但在經濟上能夠自立,父母已經盡了撫養責任,除非喪失了勞動力,否則父母已沒有撫養的法律義務了。

嚴格來講,祖孫間有撫養義務。但這僅僅針對比較特殊的情況,那就是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因此,不要認為祖父母、外祖父母撫養孫子女就是天經地義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