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無能力撫養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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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無能力撫養未成年子女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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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必須撫養未成年子女嗎

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推卸。

父母必須撫養子女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對於已滿十六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已經可以獨立生活,則父母不再承擔撫養的義務。而對於雖然已經年滿十八週歲但還在上學或者沒有勞動能力、無法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有撫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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