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指什麼時候開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9W
遺贈指什麼時候開始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遺贈在什麼時候有效


遺贈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1、遺贈人須有遺囑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遺贈。遺贈人的行為能力應以遺囑設立時的情況為準。

2、遺贈人行使遺贈權不得違背法律規定。遺贈人行使遺贈權,只能處理其個人所有合法財產,不得侵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不得濫用遺贈權而侵害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合法權益;也不得以遺贈財產的方式逃避其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否則其遺贈無效。

3、受遺贈人須為在遺贈生效時生存之人。如果受遺贈人先於遺贈人死亡(法人、社團在遺贈人死亡前解散),則遺贈不發生效力。

另外,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2個月內,應當作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這點與法定繼承不一樣,應當引起注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