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女方叫男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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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女方叫男方父母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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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男方叫女方爸媽什麼

單純從關係上講,結了婚,應該叫岳父岳母。但這種叫法,只限於不守着岳父岳母的場合。有老人在時,應該叫爹孃或爸媽。這已是禮貌,也是對妻子的一種尊重,更是對你於這個家庭關係的認可。兩人相互間是以夫妻身份相對待,對外也是以夫妻自居的,即應認為是重婚。如果現在還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當然也應認為是重婚。
我國《刑法》第258條明確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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