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肥西回遷房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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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回遷房買賣糾紛

回遷房總體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業主已經持有房產證;另一種是業主只持有回遷協議。


第一種情況:業主已經取得該商品小區的《房產證》。


這些回遷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買賣或租賃交易的,因為在二手交易的過程中,《房產證》是房管局認可,並受其監督的。所以,有《房產證》的回遷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過户轉名的。


第二種情況: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


回遷房就是發展商徵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發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個樓盤基本都有回遷房,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於商品房的售價。


這些房子的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在做二手交易時是不能在房地產交易所做公證過户和改名的。因為該回遷協議只是業主與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商業協議,此協議並沒有得到房管局的認可。雙方進行交易時,只能是在公證處做公證交易,待《房產證》出來後才能做真正的過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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