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裝修噪音整治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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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裝修噪音整治有法可依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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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賠有法可依的有哪些


關於建築工程的索賠法律法規有:《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築安裝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建築法》等涉及工程索賠的條款,可以作為工程索賠的法律依據。

(一)《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二)《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另外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違反合同的現象屢屢發生,這種違反合同的現象可能是合同內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發包人故意行為,也可能是客觀原因,發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無論什麼情況,只要是發包人的責任使建築企業遭受到合同價款以外的損失或影響工期,建築企業就可以依法要求發包人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這種要求賠償權,就是依法索賠權。

(三)《合同法》規定: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發包人的過錯,建築企業可以依據這些條款向發包人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這種要求即為索賠。另外,《合同法》第286條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其“優先受償權”的司法解釋,為建築企業的索賠提供了優先受償的法律支持。

(四)《全民所有制建築安裝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工程索賠制度。

(五)《全民所有制建築安裝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對於建設資金不足,物資供應短缺的工程,企業有按照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並有權調整施工進度。

相信各位讀者也可以發現有相當多的法律法規對於索賠是有解釋的,合理客觀的維權是企業必不可少的技能之一,這也是企業良性發展以及國家對於用人單位的鼓勵。以上關於工期索賠的法規條款便是律師365為您全新的解讀,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還有問題,您可以諮詢365的專業律師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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