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人事爭議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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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人事爭議的途徑
解決人事爭議的途徑
處理人事爭議的途徑如下所示:
1、主動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平心靜氣的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的方案,或者是給予對方當事人一定的寬限期,協商的方法流程較為靈活、能夠充分體現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能夠節省雙方當事人的時間;
2、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如果是關於勞動方面的人事糾紛的話,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用人單位如果惡意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3、當上述兩個方法均不能解決人事糾紛時,不服或者是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起人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特殊情況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訴訟雖然歷史比較長,但是不得不説是解決糾紛的強有力途徑,是捍衞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後一道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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