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寫明房產歸誰有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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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寫明房產歸誰有沒有用
離婚協議書寫明房產歸誰有沒有用
離婚時,雙方可以自行對財產的劃分進行協商。雙方可以約定房屋所有權歸任何一人所有。
如果説雙方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雙方自願達成的離婚協議是有效的,房產所有權歸約定方所有。如果離婚後,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協議,那麼雙方可以對房產所有權再進行協商。
如果在離婚後,另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約定把房子過户給你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一方履行協議中規定的相應義務
但是,如果簽訂離婚協議後,雙方實際並未離婚的,則該協議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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