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勞動爭議仲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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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勞動爭議仲裁員
如何成為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員是指曾任審判員的,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人。勞動仲裁員又分為專職和兼職兩種,全職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兼職由工會組織、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律師等人員組成,一般不參與勞動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審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與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簽訂勞動合同,並由區屬人才機構深圳市優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人事代理手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等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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