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醫療糾紛鑑定週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4W
縮短醫療糾紛鑑定週期
醫療糾紛怎麼鑑定?
你好,可以找衞生部門:1、當事人應當儘早封存病歷及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  2、申請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3、要求醫院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複印件;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複印件。  4、患者如果死亡,應該同意醫院方的屍體解剖意見。  5、保存好所有門診、急診病歷檔案及有關資料。(因為誰導致醫療糾紛鑑定不能進行,誰就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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