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經濟法房屋租賃 來源:法律科普站 6.98K 經濟法對租賃合同的規定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依據《經濟法》。 房屋 租賃 房屋租賃 房產糾紛 經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