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貸款詐騙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3W
論貸款詐騙罪
論貪污罪與詐騙罪的區別?
貪污罪與詐騙罪的區別: (一)犯罪客體不同 詐騙罪屬於侵犯財產罪,侵犯的客體,可以是簡單客體,也可以是複雜客體。而貪污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共財產的所有權。 (二)犯罪客觀方面不同 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的行為。貪污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也就是説,貪污罪除了使用騙取手段外,還採用侵吞、竊取等其他手段,而且主要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三)犯罪主體不同 詐騙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貪污罪是特殊主體,即只有具有法定特殊身份或資格的人才能構成貪污罪的主體,其他人只能成為本罪的共犯。 (四)侵犯的對象不同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不限於公共財物,還包括公民個人私有的財物。但貪污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公共財物。 (五)法定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同 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最低刑為管制;而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為死刑,最低刑為拘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