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如何分割夫妻財產 - 涉外離婚去哪裏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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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跨國婚姻越來越多,對於不同國籍的男女來説,在結婚的時候如果是在我國境內結婚或者是離婚的,都必須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來處理,因此就需要了解關於這方面的事情。那麼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方式有哪些?

涉外離婚如何分割夫妻財產?涉外離婚去哪裏起訴?

一、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方式是什麼?

涉外婚姻離婚,無論是一方要求離婚還是雙方自願離婚,最好通過訴訟離婚方式由我國法院做出離婚判決。因為,有些國家只承認法院判決的離婚。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為雙方辦好離婚手續。在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中,如果夫妻打算離婚的話,則此時向我國境內的法院提起訴訟時,對共同財產的處理一般是適用我國法律。因而在離婚財產的分割上面,其實就與普通婚姻離婚財產的分割是一樣的。

現行《民法典》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即如果財產一旦約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更改。

二、涉外離婚管轄是怎樣規定的?

1、涉外離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國境內居住的人,不管是對居住在中國境內還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離婚,中國法院都有管轄權

2、涉外離婚案件,居住在中國境內的配偶,無論是對居住在中國境外的外國人,還是居住在外國的中國籍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中國法院受理,均適用我國民法典。

3、對於涉外婚姻,只要當事人雙方在我國境內辦理結婚或者是離婚的,都是要按照我國法律來處理的,因此對於當事人雙方來説需要特別注意。如果您對此還有困惑,可以直接電話或是留言,諮詢專業離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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