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不給錢,強行駛離加油站,那你可能犯罪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9W

大家好,近期看到一則新聞,就是某男子在加油站加完油後,趁工作人員不注意,將車輛強行開走。這種行為我們俗稱“加霸王油”,就像“碰瓷”一樣,不是嚴謹的“法律術語”,僅是一種形象表述。

加油不給錢,強行駛離加油站,那你可能犯罪了?

今天我們重點分析的是,這種“加霸王油”的行為到底會構成何罪?我們認為這種行為一般會涉及兩個罪名:一是搶奪罪;二是搶劫罪。在司法實踐中,區分侵犯財產罪的關鍵在於“非法改變財物合法佔有狀態時的手段性質,而不在於之前採用了何種手段”。本案中,改變油品合法佔有狀態的是該男子強行將車輛開走的行為,並不是加油站的工作人員為該男子加油的行為。因此,我們認為該男子在加滿油之後,趁加油站工作人員不備駕車駛離加油站,並將加油站的油品強行佔有己有的行為,完全符合“公然奪取”的特徵,應當以搶奪罪定罪處罰。

當然,如果該男子在駕車駛離加油站的過程中,不顧加油站工作人員阻攔強行將車開走,並造成工作人員受傷的,則有可能由搶奪罪轉化成搶劫罪。法律無小事,千萬不要為了省幾千元的加油費而加“霸王油”。

今天我們重點分析的是,這種“加霸王油”的行為到底會構成何罪?我們認為這種行為一般會涉及兩個罪名:一是搶奪罪;二是搶劫罪。在司法實踐中,區分侵犯財產罪的關鍵在於“非法改變財物合法佔有狀態時的手段性質,而不在於之前採用了何種手段”。本案中,改變油品合法佔有狀態的是該男子強行將車輛開走的行為,並不是加油站的工作人員為該男子加油的行為。因此,我們認為該男子在加滿油之後,趁加油站工作人員不備駕車駛離加油站,並將加油站的油品強行佔有己有的行為,完全符合“公然奪取”的特徵,應當以搶奪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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