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再婚 - 繼子女是否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4W

隨着離婚率越來越高,部分人會選擇在離婚之後再婚重組家庭。對於重組家庭來講,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就比較微妙。也會產生新的問題,比如生父母與繼父母結婚後又離婚的,繼子女是否對繼父母負有贍養義務
  根據民法典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從此條我們可以得知: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成立父母子女關係的前提就是繼子女受繼父母撫養教育,雙方之間形成撫養關係,也就形成了法律上的父女母子關係。那麼如何判斷是否有撫養教育關係?
  1、再婚時繼子女是否已經成年。未成年對於事物的認知不夠,需要成年人來加以引導,若繼父母能夠對未成年加以引導,那麼可以認定撫養教育關係。反之,若是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的,能夠自己照顧自己的則不宜再認定撫養教育關係。
  2、繼父母是否與繼子女長期共同生活,且有實際照顧撫育行為。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感情需要長時間的培養,只有在繼父母對繼子女有長期的、穩定的撫養教育時,才應認定撫養關係。當然只是長時間生活在一起也是不夠的,繼父母需要對繼子女的生活、求學等方面負擔費用,對其學業、精神方面進行全方位的關愛。
  3、家庭關係是否融洽。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需要良好的家庭氛圍,沒有良好的家庭成長環境,又如何能對孩子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呢?
  因此,繼父母與未成年的繼子女共同生活,盡到撫養義務,雙方形成撫養關係的,即便是繼父母與生父母離婚,繼子女仍對繼父母負有贍養義務。若繼子女想解除該種關係,可以向法院起訴解除,但需要給予適當的補償,對於年老沒收入的,亦需要負擔每月必要的生活費

夫妻再婚,繼子女是否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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