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已經離婚 - 繼子女還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贍養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但在重組的家庭中,繼父與生母離婚後,雙方無血緣關係,繼子女還需履行對繼父的贍養義務嗎?

繼父母已經離婚,繼子女還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繼父與生母離婚後,繼子女還需履行贍養義務嗎?

雖然繼父與繼子繼女無血緣關係,無生育之恩,但有養育之恩。俗語有云,生育之恩大於人,養育之恩大於天。百善孝為先,即使繼父與生母離異,也不能抹殺其在繼子繼女成長過程中已盡的責任,即使繼父母解除了婚姻關係,繼子女仍應盡贍養義務,對曾經撫養教育過他們的年老繼父,應當在生活上照顧、經濟上扶助,確保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羊羔跪乳,烏鴉反哺,動物尚且如此,人類更應懂得對養父母懷有感恩之心。

繼子女有義務贍養其繼父或者繼母。繼父、繼母對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繼子女在法律上跟親生子女所享有的權利是相同的,繼母撫養的繼子女,則繼子女有贍養繼母的義務。繼母與子女的關係屬於法律規定的血緣關係。如果繼母照顧、撫養或教育繼子,則就應該得到繼子女對其贍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第二款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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