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 一審訴訟流程(附: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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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一審訴訟流程(附:流程圖)

原創2022-11-09 16:57·高龍祥律師

民事訴訟,一審訴訟流程(附:流程圖)

【引言】通過“流程圖”和“文字示意”,簡述民事訴訟中的(一審)訴訟流程,使大家對一審有個大概瞭解。

1、將全部【立案材料】上載本省訴訟服務網站,進行網上立案【審批時間:約7天】。

【立案材料】《材料清單》、《民事起訴狀》、《所函》、《授權委託書》、“原、被告身份信息”、“管轄依據”、“原被告送達地址確認書”、《證據目錄》及主要證據材料等。

2、審批通過後:1.無財產保全的,進入訴前調解階段,調解員聯繫雙方組織調解【調解期限:約30天】;2.有財產保全的,不再組織訴前調解,直接進入一審審判立案【繳納訴訟費】,進行財產保全階段,查凍扣財產之後進行開庭。

3、調解不成的,轉入一審審判立案【繳納訴訟費】【一審審限:約3個月】

4、法院將原告的《起訴狀》和證據、被告的《答辯狀》和證據、《開庭傳票》、其他訴訟文書送達對方

5、進行一審開庭(庭前仍可能組織調解)【開庭流程庭前準備啥,請閲讀本合集其他文章

6、當庭宣判擇期宣判送達一審《民事判決書》

7、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則一審判決書生效。【原告、被告收到判決書的日期可能不一樣。

庭審流程(二審也可參照)。


1、開庭前。

(1)宣佈法庭紀律

(2)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和義務

(3)查明原告/被告/上訴人/被上訴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是否到庭核對身份,詢問對方有無異議

(4)宣佈合議庭成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2、法庭調查。

(1)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後由被告進行答辯

(2)舉證,質證

(3)合議庭成員向當事人發問;原、被告相互發問

(4)審判長宣佈法庭調查結束,並歸納爭議焦點

3、法庭辯論。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互相辯論

(3)原告、被告、第三人做陳述最後意見

4、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

5、宣判

(1)當庭宣判:對於事實簡單、清楚,法律適用明確、能夠當庭宣判的案件,法官才會當庭宣判。

(2)擇期宣判:對於不能當庭宣判的案件,審判長宣佈休庭後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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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 公眾號 法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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