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條件才可以法律援助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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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階段,原告和被告都是有辯護律師的,關於這一點不僅僅是當事人要為自己爭取權益,最重要的也是這是我國司法審判過程當中必須要存在的一個重要步驟。有些情況下,如果被告方沒有能力聘請律師的話,也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什麼條件才可以法律援助打官司?

什麼條件才可以法律援助打官司

一、什麼條件才可以法律援助打官司?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請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的;

(八)請求賠償因使用偽劣化肥、農藥、種子等直接用於農業 生產的生產資料或者因遭受污染造成種植業、養殖業損失和其 他損失的;

(九)主張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十)主張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

二、法律援助的概念是什麼?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三、法律援助的特徵是什麼?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援對象為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對象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對象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

我們可以看出,目前我國的法律援助其實還是主要針對一些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一些特殊人羣。並且如果想要申請法律援助的話,我國法院也會對當事人的相關情況進行審核的,除了一些必須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情況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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