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婚姻本來是非常美好的一件事情,但是很多家庭在結婚之後就會出現很大的矛盾,不能及時的解決就會導致矛盾激化,最後走向離婚的道路,離婚的時候在法治社會中要按照相關法規來進行處理,那離婚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條件是什麼?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離婚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條件是什麼?

一、離婚什麼條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規定就有離婚案件範圍:法律援助範圍:第八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因勞動關係請求經濟補償、賠償的;

6、因身體遭受嚴重損害請求賠償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要求變更或者解除收養、監護關係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9、因被刑事立案偵查、提起公訴而請求法律諮詢、代理、辯護的;

10、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事項。如:請求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離婚法律援助?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三、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

1、法律援助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由其監護人或是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需要提供有關代理資格的證明

3、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髮放證》或《廣州市法律援助證》。其中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民政部門或村民委員會出具,包括財產所有情況,即房屋、生活資料、儲蓄存款、有價證券等所有權情況證明;經濟收入情況,即個人工資和各種津貼收入、家庭成員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證等;社會救濟情況,社會救濟證書或證明等。

4、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的有關材料:如合同、契約、協議等權利義務文件;與相關當事人的親屬關係文件;有關機關、部門發出的鑑定性、結論性文件;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和其他有關資料;

5、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在收取材料後5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a、同意簽訂法律援助協議

b、不同意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有異議的可以向司法局申請重新審議,由司法局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聽説關於家庭暴力虐待等,在這樣的情況下受害者可以向有關單位進行申請法律援助,通過援助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就是通過起訴來進行離婚,確保自己的合法利不會繼續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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