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花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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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打官司的時候,往往會聘請一個律師代理案件,這樣可以更好的爭取合法權益。對於經濟困難羣眾而言,他們也不用着急,目前我國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符合條件的公民,可以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律師服務。那麼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花錢嗎?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花錢嗎?

一、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花錢嗎?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根據我國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凡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獲得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該經費應當專款專用,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二、法律援助的範圍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三、申請人應向哪個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經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一案件均有管轄權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應該對申請法律援助花錢嗎這個問題有了一定了解。法律援助是國家司法救濟制度的一部分,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公民,是無償提供律師服務的,也就是説申請法律援助並不花錢。但是這只是減免了打官司的律師費用,像其它訴訟費用,如案件受理費等,還是要繳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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