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應怎樣伸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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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樣伸請法律援助

當事人應怎樣伸請法律援助?

可以到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三、申請法律援助應帶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户籍證明或暫住證;

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和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3、申請援助事項的基本情況以及有關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立案通知書;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並提交代理權。

四、申請人應向哪個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經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一案件均有管轄權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綜上所述,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之前,最好先審核下自己是否符合相關條件。然後再持有申請書、委託代理書和案件相關的資料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一般情況下,法律援助中心會在五天內給出答覆。現在大家知道了怎樣伸請法律援助,在遇到糾紛又請不起律師的時候就學會如何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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