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承包協議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餐飲承包協議書

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本承包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原則下制訂,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從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承包金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

第三條、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簽定正式協議,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域:包括桐鄉商務會館的廚房、包廂、餐飲大廳、桌椅等餐飲部現有用品。

第五條、乙方以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的名義繼續對外經營,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鄉商務會館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經營範圍不得超出餐飲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項目有牴觸,若違反則視同違約。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承包期內餐飲部所有的相關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税費、水費、電費、蒸汽費、衞生環保規費等。需雙方分攤的費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攤。承包期內,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一律無關。

第九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後,按使用狀態還給甲方。

第十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於公章、營業執照、工商登記備案材料、年審年檢等經營所需材料。

第十一條、乙方承包期滿後不再續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後乙方仍需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十二條、期滿後乙方不續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或與甲方協商折價給甲方,乙方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履行。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證金。

2、提供甲方員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據為準。要求菜品花色樣式不斷更新,符合用餐人員要求,滿意率達到75%以上。

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 承包方: (簽名)

身份證號碼:

代表: 承包方擔保人: (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