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貸款合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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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貸款合同(3)

委託貸款合同(3)

委託貸款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託貸款。甲、乙雙方按

字第

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

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幣

種│

│項 目│

│ 

├─────┼──────────┴───┴─────────────┤ 

│種

類│

│ 

├─────┼────────────────┬───────────┤ 

│ 金 額 │(大寫)

│(小寫)

│ 

├─────┼────────────────┴───────────┤ 

│用

途│

│ 

├─────┼────────────────────────────┤ 

│利

率│

│ 

├─────┼────────────────────────────┤ 

│期

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户和存款帳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後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旭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息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或委託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並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的,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託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4.在未收到委託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權催收貸款,並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解除合同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户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和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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