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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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票合同

訂票合同

甲方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

郵編 :

電子郵箱 :

傳真 :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

郵編 :

電子郵箱 :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及友好協商下,乙方為擴大業務,同時為了方便甲方訂票,經 (以上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 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現就航空機票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方式

甲方將所需的國際,國內機票,商務會展以及旅遊等委託給乙方代理,乙方負責提供其承諾的所有代理業務.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指定乙方為本公司國際,國內機票業務代理.甲方預訂機票時,以書面 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並註明乘機人姓名,人數,乘機日期及目的地等相關信息.

2. 甲方如有變更,增加, 減少或取消機票時,應按民航規定的時限提前通知乙方,如甲方在確認乙方機票或其它交通工具出票之後情況下取消機位,由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將損失減少到最小.

3. 甲方確認出票時應傳真或以電子郵件等方式發機票確認函並在其上簽字確認後並通知乙方出票.乙方在收到確認單後出票並將機票送至甲方,機票確認單將作為結算的依據,請保留.

4.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繫業務.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乙方指定具有專業素質的人員負責本協議內所涉及的具體業務的操作和管理 工作,確保及時,準確,有效的提供甲方所需要的航班和價格信息,以及更改 和出票等.

2. 在收到甲方機票預訂或變更通知後,乙方將及時進行操作,並將確認結果於當日內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甲方.

3. 在國內機票有折扣時,乙方應在預訂時向甲方説明折扣價格和限制條件,以 便甲方決定是否預訂折扣票;

4. 國際航線價格複雜,乙方將以書面形式提供最優惠的價格,同時有義務向其説明產品的各項限制條件,包括預訂和出票的最後時限和臨時取消所產生的手續費等.

5. 乙方週末及節假日將安排人員上班,隨時預備為甲方辦理緊急票務,如預訂, 更改日

期,變更航線(折扣票除外)等難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機票送抵甲方.

6. 在定國內、國際機票時.如果遇上10人以上(含10人)的團隊時,乙方將向航空公司申請最優惠的團隊價格(是否可以批團以航司審批為準)

第四條: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

1.甲方以支票,現金或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項.

2.雙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每個月 日至 日為一結算期, 乙方在結款前向甲方提供當期的機票票款帳單明細,甲方於該結算期最後一日後的 天內,一次性結清該結算期款項。如果延遲付款,甲方將向乙方提出相關説明,否則將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

3.乙方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名:

開户行:

賬號 :

第五條:退票

如辦理退票事宜,如果在沒結款的情況下,直接將退票費扣除並提供相關單據.如果在已結款的情況下,乙方應將扣除退票費後的剩餘票款在收到甲方發票後的次月與次月賬單一起送至甲方.(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六條: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2. 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冰雹;政府行為,如徵收,徵用;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方面.)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4. 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第七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自2014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在合同到期前1個月時,雙方如需繼續合作並對本合同無異議,則應及時續簽合同,以保證正常合作。

2.如果在合同期滿或者合同期間甲方需乙方的其它服務,雙方另籤合同。

3.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4.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同書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蓋X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5.以上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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