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糾紛起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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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糾紛起訴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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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糾紛起訴材料需要哪些

借貸雙方書面簽訂借款合同,能夠為日後的債務糾紛,證明債務關係的真實性。若借貸雙方發生糾紛,可以到法院起訴。借款合同糾紛起訴材料包括:
1、起訴狀。應按照被告的人數加一份提供。起訴狀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案由、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以及起訴人簽名等內容。
  (1)當事人系公民的,基本情況至少應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齡)、住址四項,並儘可能提供其的手機、電話等連續方式。住址應填寫經常居住地(即離開户籍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地方)。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填寫户籍所在地。當事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基本情況應至少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地址三項基本情況,並儘可能提供電話(手機)聯繫方式。
  (2)訴訟請求應具體明確,如要求被告償還借款,承擔訴訟費用。
  (3)事實理由應當明確具體,能夠反映原被告之間的關係、因何原因借款、借款的時間、地點、經過、是否存在擔保物權等情況。
  (4)起訴狀的結尾應由原告親筆簽名,不得代簽。不會寫字的,由其他人代簽,並由本人按手印。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加蓋公章。
2、當事人身份證明及委託手續。 3、相關證據材料,應按照被告的人數加一份提供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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