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承包合同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技術承包合同書

技術承包合同書

{子問題開始} 技術承包合同書範文1

甲 方:

乙 方:

一、承包內容、範圍、規模及形式

二、技術經濟指標

技術指標

經濟指標

三、主要技術措施及操作要求

四、甲乙雙方職責

五、經費概算 經上級部門支持 費地方政府支助 籌承包雙方自籌經費支出

六、驗收辦法

七、獎懲辦法

八、項目主要參加人(以科技人員為主,行政人員不超過40%)

姓名

年齡

技術職稱

單位及工作行政職務

備註

技術負責人行政負責人放在前兩名,並在備註中註明。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區科技局或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同時上報市科技局一份備案,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子問題開始} 技術承包合同書範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已承接的工程省道204線連城縣四堡至隔川改建工程D合同段的施工技術方面事務由乙方負責,具體施工技術承包費、支付方式、雙方責任及義務如下:

一、 技術承包費的計取及支付方式

1、具體施工技術承包費:經雙方協商,甲方將技術費用暫按工程清單總造價¥23636783元的2%承包給乙方。乙方的技術承包費用以工程最終結算造價的2.0%為準。辦公用品、配備電腦、耗材、測量儀器、住宿、交通工具(乙方自行提供一輛摩托車,油費及修理費由甲方承擔)、結算資料整理等費用由甲方提供。乙方人員的吃飯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

2、在施工過程中,在乙方參加該項目技術工作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暫¥23636783元的2%,即¥472735元的90%分13個月平均支付給乙方3萬元。如甲方未能及時支付,乙方有權在超過10天后終止 甲方的一切施工技術方面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直到甲方將拖欠的應付資金支付給乙方後,乙方再進行提供服務,同時乙方有權按甲方拖欠的承包費金額每月按1.5%的利率計算利息。

3、工程竣工至工程結算時段內,甲方如需乙方協助等事宜,乙方需協助甲方與業主進行結算及審計。

4、在完成中間交工, 乙方完成所有的技術資料和計量工作並提供竣工資料結算書,及該協議所約定的乙方工作後,甲方應支付乙方95%的技術承包費用,否則乙方不提供一切資料及結算。待審計後付清全部的技術承包費用。

5、 乙方技術服務具體期限為:從2008年2月20日至2009年3月20日,共計13個月。如甲方施工超過本條期限,要求乙方延長技術服務時間, 甲方按超出的時間、技術人員工資、平均每人每月6000元支付。

二、 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及義務

(1)、 乙方已完成的技術資料的簽證由甲方牽頭,乙方協助完成。

(2)、 乙方如因甲方施工需要,需要派遣車(小車、工具車),在合理情況下(如土工試驗、試塊試樣送檢等方面)甲方應及時提供,如甲方未能及時提供而造成的工切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3)、如甲方不聽取乙方建議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4)、甲方應提供兩個小工協助乙方測量、現場實驗等工作,費用由甲方負責。

2、 乙方責任及義務:

(1)、提供甲方承接工程的施工放樣、現場施工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內業資料(現場資料、現場試驗、技術報告、變更原始數據、中間計量、有關規範要求的各項內容)、技術諮詢、現場檢測等方面服務。

(2)、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只到甲方所承接工程竣工並與業主結算(只辦完結算書、竣工資料、審計完成為準)。

(3)、內業資料方面:最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所完成的該項目的有關規範、圖紙、業主及監理、監督站等相關單位要求的齊全的竣工資料,並協助甲方與業主進行結算工作

(4)、如因乙方的測量放樣過失的損失,乙方應負責甲方因此造成的該項目返工引起的材料,人工工資,機械費的所有經濟損失的50%。

(5)、在滿足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技術力量, 乙方提供5名技術員進行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不足部份人員,由甲方提供。(人員不足,資質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經濟處罰費用由甲方負責)。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對乙方發生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負。

3、 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應互相配合,有矛盾應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子問題開始} 技術承包合同書範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系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弱電工程的企業,乙方必須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備組織實施弱電工程技術力量和管理水平。

甲方依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依法承接弱電工程施工任務。甲方同意將弱電工程分包給乙方,由乙方承擔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務。為了保證項目系統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範圍和內容:

第二條 工程造價、結算及交付

1、合同清單。(附件)

2、合同簽訂後,甲方在 10 日內支付工程預付款 元。

3、工程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甲方在 10 日內支付 元。

4、自系統驗收合格滿一年維保期後,甲方 10 日內支付剩餘款項。

第三條 工程施工圖紙及施工計劃

1、工程的施工圖紙由甲方提供,乙方應依圖施工。

2、乙方在簽約後 3 天,根據施工圖紙製定施工計劃,並提交給甲方認可。

第四條 工程工期與進度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30 天,從乙方開工之日起算。

2、乙方須按照甲方認可的工程計劃進行施工安裝。

3、乙方至遲須在甲方交付工程施工圖紙之日起 3 天開工。

4、根據施工進展,甲方可對工程方案進行局部調整,乙方應配合調整,若影響工期,則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材料和設備的供應

1、 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由甲方組織採購,確保質量符合工程質量標準,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簽字領用,並由乙方負責運輸到施工現場。

3、 乙方應在安裝前 3 天以報表形式向甲方提交《申領設備器材總計劃》。

第六條 工程檢查與返工

1、 甲方可隨時檢查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如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返工,如造成延期交付,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設計方案變更,乙方應配合修理或返工,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如影響工期,則工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乙方完成計劃時,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階段驗收。

2、工程全部完成時,甲方組織各方進行工程全面驗收工作。

第八條 工程質量維護與服務

1、工程質量維保期一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維保期間,乙方負責工程的免費保修工作,接到報修電話後4小時內必須到現場服務。

3、如需更換器材,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免費更換並重新調試。

4、乙方免費提供對建設單位人員的現場技術培訓,使其能夠獨立從事系統管理和基本維護。

5、乙方負責對系統的終身維護,有關維護條款按雙方另定的委託保修協議執行。

第九條 工程安全

1、甲方指定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施工中的協調工作,及時處理實際發生的工程變更,解決施工現場臨時發生的問題。

2、乙方指定專職人員為工地負責人,負責組織施工,嚴格按規範、按要求進行施工,確保現場安全、質量、工期及其它有關事宜落實到位。

3、乙方應文明施工,確保工地設備和各種公共設施的安全,因施工不當,造成工地設備或公共設施損壞的,應及時組織搶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如在施工中發生人身和財產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承接弱電工程的情況和需要,向乙方下達施工任務。

2、負責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包括審計設計、預算、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等。

3、根據工程設計方案,監督和檢查乙方工程施工質量、耗時和工期完成情況。

4、工程竣工後,進行工程驗收,如建設單位需要進行工程決算,則要指導乙方編制工程決算,辦理工程資料、竣工結算等。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弱電工程施工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負有全程保管義務,直至工程驗收合格並移交時止。

3、乙方對開挖的管道、設備箱基礎、立杆基礎的路面修復,並自行協調辦理道路賠補費。

4、工程竣工後,需要編制工程決算,編制的工程決算必須經業主簽字,超出設計圖紙的部分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技術要求。

5、乙方要及時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圖和竣工資料(領用、實用、剩餘材料的數量),提請甲方組織驗收。

6、加強對施工和管理人員的法紀教育,如發生違法行為,乙方負責處理,甲方有權要求以對當事人進行處分直至辭退。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達成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三條 違約及糾紛的解決

1、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有其它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守約方有權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再分包或轉包工程,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

4、因乙方違約造成工程驗收不合格,返工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降低工程決算標準10%與乙方結算。

5、因乙方違約造成工程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造價2%/天的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6、履行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章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