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貼印花

來源:法律科普站 6.17K
技術合同貼印花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不按技術合同貼印花的印花税是多少?

關於不屬於按技術合同繳納印花税的回答如下:1、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税目,萬分之五税率。
  2、技術諮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
  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諮詢不屬於技術諮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3、技術服務合同的徵税範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税目,萬分之三税率。
  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應適用加工承攬合同税目、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税目,萬分之五税率。
  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餘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