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育機構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7W

2021年教育機構勞動合同

2021年教育機構勞動合同

一、_________培訓學校聘請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為_________語教師,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時計,全部以人民幣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險。(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滿的教師提供一張_________至_________的來回機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或教師憑機票報銷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七、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遵守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遵守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b、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放在病假連續30天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聘方未經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

b、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以方要求籤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案局申請仲裁。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同時有效。

聘方(簽章)_________

受聘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