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欠款委託書怎麼寫 - 1追討欠款委託書範本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9W

討債是許多債權人為之頭痛的問題,有的人因為缺乏法律知識或者沒有時間,可能會委託專門的律師或者他人進行討債,這就需要寫委託書了。那麼,追討欠款委託書怎麼寫,追討欠款委託書範本是怎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追討欠款委託書怎麼寫,1追討欠款委託書範本

追討欠款委託書範本

茲特別授權如下:

一、授權 (身份證號: )

(身份證號: )

二、為本人債務權行使代理人;

三、此次委託在“ ”與本次授權人產生的債務糾紛事宜中有效;

四、負責追討本人被債務人所拖欠之債務;

五、其它符合債權人關係的合法行為。

授權人:

授權時間:

聯繫電話:

怎樣做能有效的討債

1、選擇管轄法院。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通常的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不規定發生經濟訴訟時法院的管轄屬地,一旦發生經濟訴訟行為,必須按第24條之規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這樣如果當事雙方不在一處,甚至有的相隔遙遠,就會增加人力、財力、時間上的負擔,特別是少數地方存在地方保護現象,造成官司的被動。

為此,當事人可以引用第25條之規定,一是事前防範。在簽訂合同時,為防止日後發生爭議糾紛,爭取並註明對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轄案件;二是事後補救。即發生合同糾紛後的協商調解中,可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約定法院管轄地,以防在協議執行不了時,能向有利於自己的法院提出訴訟。

2、申請財產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第93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這就是説,當事人可根據“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的規定,及時採取財產保全措施,防止或減輕經濟損失。在當前資金緊張、組織生產要素困難的情況下,確實有不少債務人貨款不按合同及時結清,拖債、搪債現象相當普遍,有的即使公證機關作出裁決或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也往往難以執行;有的債務人實質上是在進行經濟詐騙活動。

遇到這些情況,債權人可根據上述規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債務訴訟的同時遞交一份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供有關債務人的財產情況,以便於人民法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債務人經濟詐騙,債權人可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以防債務人轉移財產,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

3、申請支付令。

《民事訴訟法》第189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它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第191條規定:“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追討欠款委託書,需要寫明委託事由,委託權限,委託分為全權委託和一般委託,委託人需要在委託權限內進行,否則構成無權代理。如果你情況比較複雜,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