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簡單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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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簡單20篇)

合夥人: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項目地址:.

第三條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總額為: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__%;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__%;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__%.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2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夥人協議注意事項和文本格式

文本格式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普通的合同格式就可以的。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六)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七)入夥與退夥;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九)違約責任。

合夥協議可以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合夥企業中某一合夥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合夥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中,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責令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怎麼寫

二、合夥協議書格式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產品需求的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行業,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等等。

第三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期限

1、甲方: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匯入合夥人指定賬户。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户名: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_____%股份。

2、乙方:_________以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計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佔______%股份。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 工資分配、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考慮統一管理,合夥人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乙方全權管理,但本着共同財產,合法經營、開源節流的宗旨,合夥人不執行工資分配原則,乙方可以按生活需求,共同約定每月提取________________元盈餘分配款項。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甲方同意按約定比例分配,甲方分配_____%,乙方分配____%。

3、債務承擔:因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充分考慮經營風險,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可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本合夥協議,並共同簽署新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實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合夥經營的收入、開支只可以合夥經營中支配;

4、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甲方自願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但行使監督權,對合夥經營的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以合夥資源進行個人業務活動,禁止業務獲得利益歸個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實體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凡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3、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

5、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4

退夥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其他合夥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乙、丙三方於 年 月 日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合夥經營XX公司,現因甲方與乙、丙兩方發生嚴重分歧,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退夥事宜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夥。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於 年 月 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甲方 元,甲方確認本協議簽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項。

第三條 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四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配合乙、丙兩方辦理證照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由乙、丙兩方方負責執行合夥事務,行使負責人權利,承擔負責人義務。變更證照所需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 甲方支付證照變更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 2. 全體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條 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乙、丙兩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夥企業的名義對外從事超出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事務。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合夥企業法》的規定為準。自甲、乙、丙三方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甲方退夥後,XX公司在甲方退夥前已經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承擔償還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夥後,XX公司在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新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乙、丙兩方新設的主體(以下簡稱"新設主體")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享有及承擔。

第十條 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幾方違反協議約定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非因法定事由或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户字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X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______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__________________。其權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為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信息。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____________。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____________表決方式。

第X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__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6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加入甲方合夥人平台,雙方共同設立法人機構,該法人機構依甲方授權開展合法的投融資相關的服務及業務,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釋義

本合同中除非合同條款另有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募資"是指元盟授權各級合夥人就元盟已有的全部或部分項目或財富管理產品進行宣傳及向投資資金的特定人羣定向募集。

"增值收益"指募資投向的標的項目接受投資後實現增值收益部分的管理人收益。

"學院課程"指元盟及其關聯單位旗下的資本學院提供的高端課程。

"項目中介"指各級合夥人向甲方推薦投資意向的企業及項目。

"ESC"指各級合夥人協助或獨立完成的意向地區"擬上市企業服務中心"。

"創智資本圈"指元盟主辦的對接資本圈與投融資項目的對接會。

"FA+IB"指元盟提供的專業金融諮詢服務及投行服務。

"各項產品/服務"指前述募資、增值收益、學院課程、中介服務、ESC、中國XX、資本圈、FA+IB的合稱。

"授權範圍"是指甲方授權乙方進行元盟各項產品/服務介紹及銷售的範圍。

"法人機構"指高級合夥人與管理合夥人共同設立的法人機構,作為介紹、銷售各項產品/服務的載體,由管理合夥人控股,實繳出資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其中管理合夥人佔股51%,高級合夥人佔股49%。

"管理合夥人"指XX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下或稱"元盟"。

"高級合夥人"指直接向管理合夥人負責的合夥人,高級合夥人將與管理合夥人共同設立法人機構作為介紹、銷售各項產品/服務、享受分成收益的載體。

"區域合夥人"指向高級合夥人負責的合夥人,將與前述法人機構合資共同設立區域法人機構,作為區域合夥人介紹、銷售各項產品/服務、享受分成收益的載體。

"各級合夥人"指前述高級合夥人、區域合夥人的合稱。

"開發人"指推介、銷售各項產品/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金募集、項目介紹、學員招收、項目引薦等的主要的直接負責人,各級合夥人於管理合夥人IT系統報備通過後,均可成為開發人。

"協調人"指開發人向其直接負責的上一級合夥人。

"輔助人"指除開發人、協調人以外的、參與各項產品/服務的管理合夥人和高級合夥人。

一、入夥

1、(一)入夥的方式

在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統一的服務標準及業務理念、規範的基礎上,甲方接受乙方加入甲方的合夥人平台,成為_____元盟的高級合夥人,主要在 省範圍內,幫助新成立的法人機構開展元盟各項產品/服務的相關介紹或銷售活動。乙方加入合夥人平台併成立新法人機構後,甲方授權新成立的法人機構按_____元盟確立的統一標準進行宣傳。

(二)被授權的內容

具體包括兩部分。一部分屬於知識產權,新設法人機構可選擇使用甲方包括商標/標誌、商號等進行宣傳;另一部分則屬於非知識性質的專屬權利,包括甲方產品/服務的經銷權及分銷權。

2、(一)授權方式:乙方承諾並保證:

甲方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授權新設法人機構開展介紹、銷售活動,由乙方直接負責;該法人機構可且僅可以其獲得甲方授權範圍為限向其與區域合夥人合資成立的法人機構再次轉授權。

(二)授權的使用方式:

管理合夥人擁有有關各項產品/服務的註冊商標、商號/標誌的所有權,許可新設法人機構在本合同規定授權範圍內享有使用的權利。

3、授權範圍內,甲方作出以下保留和限制:

(一)對於乙方負責的法人機構在指定範圍內開展介紹、銷售活動,乙方根據需要並報管理合夥人備案後可在該範圍內建立銷售網絡。乙方如需在其它範圍推廣各項產品/服務的介紹、銷售,須向甲方申請,使法人機構獲得新的授權。在同等申請條件下,乙方與甲方合資成立的法人機構享有獲得授權的優先權。

(二)乙方負責的開展各項產品/服務的介紹、銷售活動,出現造成法人機構或甲方重大不良影響的(主要包括私自轉讓授權,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事故被輿論披露,有違法犯罪記錄,一年內公司抽查3次以上不按合同履行者),公司可單方面剝奪授權,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與法人機構的關係

1、甲方與法人機構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甲方與各級合夥人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共同設立的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不可以管理合夥人身份展開活動,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甲方和乙方之間建立的是就法人機構及其對外投資設立的子機構產生的合夥合作關係。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甲方或乙方皆不得以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人的身份開展活動,或承擔對方的各項債務及相關財產責任。未經甲方的許可,乙方不得以法人機構名義為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三、出資、合夥人指標及收益分成

乙方應向法人機構進行實繳出資,並保證法人機構實繳出資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雙方約定,出資完成後,甲方佔法人機構51%股份,乙方佔法人機構49%股份。

各級合夥人的指標及所有合夥人(包括管理合夥人)的合計收益分成金額如下:

四、授權後支持及配合

授權後的支持、服務及費用如下:

1)授權後甲方可派專業人員對乙方及新設法人機構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各項產品/服務的推廣、配套人員的聘用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為乙方及新設法人機構提供有關管理,經驗,競爭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及支持。針對乙方提出的問題,甲方指定專人負責,快速解決。或者為其組織臨時工作小組或臨時工作會議,為其提出解決方案。

3)甲方提供管理、運營、培訓服務支持外,還提供財務、融資、法律等方面的服務支持。

4)甲方提供的上述支持服務費用由新設法人機構承擔。

5)甲方有義務對旗下各項產品/服務做持續性的宣傳,以促進業務的長期發展,和保障甲乙雙方合作的利益,所需廣告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宣傳,並且積極配合管理合夥人所主張區域內的推廣宣傳計劃,該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1)甲方對元盟商號、註冊商標及其各項產品/服務對應的標準及業務規範享有法定的專有權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權的內容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2)甲方有權按規定與乙方共同出資設立法人機構,敦促乙方實繳出資到位,收取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3)甲有權檢查和審核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二)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對甲方各項產品/服務有關的業務標準、規範有調整建議權,但在甲方未作統一調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二)1)乙方發生可能影響甲乙雙方合作的重大變動時,必須在三日內通知甲方;單方面改變宣傳資料或甲方的各項產品/服務內容或標準,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負責在新設法人機構裏面妥善保管與甲方授權相關的一切資料,不得將甲方的商號、註冊商標用於與甲方授權業務無關的其他任何場所、行業、活動或提供給第三方。

3)向法人機構進行實繳出資和支付其他合同約定費用。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接受甲方的財務檢查或審核,配合回覆甲方提出的相關問題。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六、商業祕密保護

1、乙方應將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獲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2、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3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3、乙方應與甲方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員工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由存檔備案。

七、違約責任

1、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若給對方造成損失,須承擔賠償責任。

2、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如果未經報備與其他機構或個人再簽訂類似或專業相近的協議,甲方將終止授權。

3、合同一經訂立,雙方沒有任何理由違反約定,若一方違約行為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違約方因在收到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自行更正。逾期未更正的,合同自動解除。

八、合作變更、轉讓;解除及終止

1、變更、轉讓

(一)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有本協議未盡事項或需要調整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調整。

(二)合同的轉讓:若乙方向其獲得甲方授權範圍內其他機構或個人再次轉授權,自轉讓之日起乙方應承諾此第三方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並對其違反本義務從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解除及終止

(一)遇有下列情形,則本協議終止:

1)合作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延長合作期;

2)雙方中任何一方的主體消亡;

3)由於國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變化或其它不可抗力致使合作無法繼續;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有權依照民法典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賠償;

5)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6)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7)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8)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9)降低標準的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10)不按合同規定進行法人機構的實繳出資或進行收益分成;

11)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12)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二)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解散。

(三)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擅自轉讓或擅自改變授權範圍;

3)乙方不遵守甲方提供的宣傳各項產品/服務的內容或程序規範;

4)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授權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1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四)在本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及法律規定清理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債權債務。

(五)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再擁有甲方註冊商標、商號以及其他非知識產權類的使用權,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30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共同負責。

十、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期內出現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進行解決。若無法通過協商達成共識時,應提交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解決,裁決終局且對雙方均有同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代表協商解決,

3、本協議自簽訂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需要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

4、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貳份。

(本頁為簽字頁)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蓋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__________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__________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__________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條:__________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__________個體工商户字號:__________

第X條:__________經營場所:__________

第八條:__________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__________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__________合夥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信息。

第九條:__________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__________

1、 ,(性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性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__________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所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__________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 %。

第十二條:__________乙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__________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__________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__________利潤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__________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__________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 。

第十九條:__________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 。其權限是:__________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__________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_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

表決方式。

第X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__________在聘請 作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__________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__________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__________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__________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__________

1、

2、

3、

4、

5、

第三十條:__________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夥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

新合夥人出資證明

本合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組建,根據《合夥協議》及《入夥協議》發放此證。

茲證明 是合夥經營 (字號)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全體合夥人總出資額的 %。

本出資證明經 方為有效。

特此為證。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夥人簽字並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8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_________________出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__%;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__%;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_____%.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_________________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_________________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_________________

a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______代理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合作項目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於______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_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_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佔比出資。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佔合作經營此項目純利潤的______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項目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後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第五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0

合作人姓名:

1、姓名: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年齡:________ 住址:________

2、姓名: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年齡:________ 住址:________

3、姓名: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年齡: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上述合夥人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範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 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係,客户業務關係,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夥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後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 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後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 所有合夥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夥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夥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 三個合夥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夥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夥人都有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夥人都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夥人本人(合夥人可以委託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夥人的家人)參事 議事。

五、合夥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於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夥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夥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註: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1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 %;

(二)乙方以 方式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每月按投資比例分配;由於甲方身兼 工作,乙方每月要多給甲方 元人民幣。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 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第1頁,共4頁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財務會計。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第2頁,共4頁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第3頁,共4頁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寶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2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3

姓名___,性別_,年齡_,聯繫電話______

姓名___,性別_,年齡_,聯繫電話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各合夥人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淘寶網店銷售以及市集銷售而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所有適宜銷售的產品(含淘寶店鋪銷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經營項目及範圍需四位合夥人全票通過方可操作執行。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暫定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果合作愉快需要順延,由__位合夥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帳户情況等

1.各合夥人以___的方式進行出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相應的折舊。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萬元(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同年收益及開支情況進行清算。

4.設立存取款聯名户口,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户。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的_投資形式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三個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 財務管理 等等

②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

③拓展業務,選擇適合項目;

④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對外開展業務,強化合作事業推廣;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4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5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

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6

合夥人:甲(姓名)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_市___街道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_市___街道___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總投資為___萬元,甲出資___萬元,乙出資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7

合夥人一:身份證號:

合夥人二:身份證號:

合夥人三:身份證號:

合夥人四:身份證號:

合夥人五:身份證號:

合夥人六:身份證號:

合夥人七:身份證號:

合夥人八:身份證號:

合夥人九:身份證號:

合夥人十: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夥)開辦,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圓,¥:萬。

1。出資的形式:。

2。出資的形式:。

3。出資的形式:。

4。出資的形式:。

5。出資的形式:。

6。出資的形式:。

7。出資的形式:。

8。出資的形式:。

9。出資的形式:。

10、萬,佔公司股份。出資的形式:。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佔有公司股份比例為準。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

2、每年一月份彙總上一年度公司盈虧狀況,以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資金額利大於等於10%,則按實際股權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於10%,則以入股總金額10%的利息支付股東。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後,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年為週期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A、入股: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入股各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股:①在本合同註明的合夥期限內,如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②如執意退股,對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時公司盈利狀況結算清單為標準,按50%股利發放,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④如一方或多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各方共同商討通過,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則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時,將按被踢出時公司財產盈利狀況進行

當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並以實際股利分配金額的50%進行賠償,與本金一同發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給公司造成損失以至於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在對公司損失進行估算及賠償後,方可執行正常被踢出原則。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與合夥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不再發放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3.、出資的轉讓:轉讓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個月後至合同終止之日前提出轉讓聲明,在所有股權人共同商討通過後,允許個體股權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自己出資的,轉讓時其他股權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股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如個體股權人私自轉讓股權,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並私自受讓人股權作廢。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②合夥事業不能完成;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公司成立後,所有股東應以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為準則,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為目的,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生產及生活環境。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託作為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保管,賬目由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七、如個別股東無視本合同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任意作為,其他股東可對其踢出,並不再分配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返還。

簽名處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8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_______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本合同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丁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9

合夥人:

姓名___,性別__,年齡__,住址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上述合夥人為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公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產品技術方式出資,按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摺合比例為:,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按約定比例——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約定比例——為依據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的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按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6.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他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20

二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現住地址:_________ 。

合夥人:______乙 (姓名),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現住地址:_________ 。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元 (大寫:),甲出資_____元 (大寫:),乙出資_____元 (大寫:),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乙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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