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到法院還錢,多方不承認,你需要準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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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當努力蒐集這些證據↓↓

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證明買賣關係存在的證據
1、《購銷合同》、《供貨協議》;

2、訂(定)貨單;

3、證明口頭協議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

證明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運單;

2、證明尚欠貨款的憑證: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其它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3、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證據: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書、客户投訴、退貨及索償的證據。

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一般情況下,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户行、賬户;

7、債務人家庭成員情況;

8、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9、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提交申請書。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

10、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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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了證據怎麼起訴


起訴債務糾紛的具體流程
1、蒐集證據材料:準備好上面説的,能夠具體準備的證據。

2、起訴: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

3、法院受理: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審閲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證據的範圍)

(4)當事人的追加。

4、開庭審理:

(1)時間:答辯期屆滿並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後進行。

(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佈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5、判決生效執行

法院判決書生效後,時常需要面對一個問題:被告不履行判決書、不給錢怎麼辦?

如果發生被告“耍賴”的情況,又沒有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就必須果斷帶齊材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避免被告隱匿、轉移、變賣財產,以致無法追償。

怎麼向法院申請執行被告的財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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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債務糾紛要講究訴訟時效
1、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向對方發出書面催款通知單,該催款通知單一定通過快遞方式進行,在填寫快遞單時一定註明催款通知,並保留催款通知的複印件(因原件已寄出)及快遞公司的送達回執。

2、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同對方對帳,雙方簽訂書面的帶有還款期限的對帳單。

3、公證送達。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同公證人員一起到對方單位送達催款通知,不論對方是否簽收,均可達到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目的。

4、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

起訴到法院還錢,多方不承認,你需要準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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