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輛買賣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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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車輛買賣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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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報廢車輛合法嗎

買賣報廢車輛違法。

我國《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規定:

下列機動車禁止交易:

(一)已經辦理報廢手續的各類機動車;

(二)雖未辦理報廢手續,但已達到報廢標準或在一年時間內(含一年)即將報廢的各類機動車;

(三)未經安全檢測和質量檢測的各類舊機動車;

(四)沒有辦理必備證件和手續,或者證件手續不齊全的各類舊機動車;

(五)各種盜竊車、走私車;

(六)各種非法拼、組裝車;

(七)國產、進口和進口件組裝的各類新機動車;

(八)右方向盤的舊機動車;

(九)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進入經營的其他各種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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