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購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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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購銷合同

鍋爐購銷合同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價款

序號

產品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數量

單位

單價(含税、元)

總價(元)

1

全自動燃氣蒸汽鍋爐

1

注:

2

全自動燃煤蒸汽鍋爐

1

注:

3

運 費

小寫:

¥0元整

大寫:

¥零元整

合 計

小寫: 

大寫:

¥ 元

最終執行價

小寫:

大寫: 

¥ 元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2.1符合國家標準、通用標準、行業標準、符合甲方技術要求且滿足甲方使用要求,以其中最高的標準為準。

2.2本合同標的的樣式、款式、質量及其他要求必須符合乙方發給我方的樣本書上的產品標準,同時本合同鍋爐的前後拱必須為澆灌式。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安裝分汽管,安裝標準須滿足甲方機器使用要求。

2.3

2.4

2.5

2.6鍋爐主材材質:

3.產品相關參數

3.1原產地:

3.2 製造商:

3.3產品質量:

3.4適用燃料:

3.5產品電壓:

4.產品功能、規格、主要配件原產地等

4.1產品功能:詳見附件

4.2產品規格:詳見附件

4.3產品成套供應清單:詳見附件

4.4鍋爐主機:詳見附件

4.5鍋爐輔機及其他配件:詳見附件

4.6其他備件、技術資料及工具:詳見附件

4.7產品驗收標準: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標準

4.8裝機準備清單:詳見附件

4.9易損件清單及其他: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產品型號

2.1全自動燃氣蒸汽鍋爐

2.2全自動燃煤蒸汽鍋爐

3.計量單位、計量方法:套

成套產品範圍包括:鍋爐主機;輔機;安全附件;監控儀表;其他等設備。詳見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方要求決定。產品的包裝物,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乙方送貨

3交付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交付期限:乙方在收到定金之日起45日內完成交付義務

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不能完成交付義務,自應交付之日,每延遲一日乙方按本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且甲方可同時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5.發貨:在乙方工廠內裝貨由乙方負責。

6.卸貨:本合同設備在甲方工廠卸貨、搬運、吊裝由乙方負責。

7.運輸費:產品售價包含運費,由乙方向承運人支付運費。

8.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9.運輸

9.1設備在乙方工廠安裝調試完成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是否在發貨前需要對產品進行初驗收。

9.2乙方在發貨前, 用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發貨資料, 如: 預計出貨日期、所需的卡車數量、購買保險所需的資料等等。

9.3乙方在發貨當天,用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下信息:

9.3.1產品已出貨;

9.3.2預計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金額的20%,即 萬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電匯)作為本合同的定金。

2.乙方將本合同標的貨物運送到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將該貨物在甲方指定地點交付給甲方。乙方完成交付義務後起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金額的50%,即_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電匯)

3.乙方完成交付義務後,本合同設備交由甲方正式使用,經甲方正式開機並使用一個月後,確保該設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及甲方的使用要求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金額的20%,即_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電匯)

4.本合同設備質保期均為2年,質保期自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將設備安裝完畢並經甲方簽字或蓋章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乙方完成交付義務一年且甲方無任何質量異議後,甲方將剩餘貨款(貨款總金額的10%)付清,即 萬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電匯)。質保期間,所有配件因質量原因損壞,乙方將免費維修及更換配件。

4.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的單據

4.1設備購銷發票,全部產品的合格證及其他單據。

4.2乙方簽發的送貨單一份;

4.3乙方簽發的裝車清單一套;

4.4乙方開具與合同金額相符的17%增值税發票一份。

4.5除乙方另行書面通知,如甲方電匯支付貨款,支付乙方如下銀行賬户:

收款人:

開户行:

帳 號:

税 號:

第七條 安裝調試、培訓和驗收

1.乙方派遣技師到甲方工廠進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培訓,其中安裝、調試時間不超過10天,培訓時間為甲方工作人員可正常操作設備時止。

2.設備在甲方工廠安裝、調試、培訓期間,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3.設備運抵甲方工廠,由甲乙雙方清點設備及配件數量並形成書面清單。

4.甲方提供:

4.1安裝機器所需的叉車和吊車,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4.2設備運抵甲方工廠,乙方進行安裝調試,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驗收標準對設備進行驗收。乙方將設備安裝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且雙方簽訂書面驗收報告後,視為乙方完成交付義務。乙方完成交付義務之前,產品毀損、滅失、被盜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後由甲方承擔。

4.3安裝調試期間,乙方人員在甲方當地的住宿、伙食費用、交通費用由乙方自己安排並負責。

第八條 質保期限及售後服務

1.乙方提供機器保質服務,鍋爐主機保修期為貳年,輔機保修期為貳年,儀表閥門保修期為貳年.質保期(2年)內,所有配件損壞後由乙方自行免費更換,材料配件屬免費更換範圍。本合同設備質保期自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將設備安裝完畢並經甲方簽字或蓋章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乙方對本合同標的產品的產品設計和製造質量終身負責,因乙方提供的產品瑕疵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且乙方有義務對其所提供的鍋爐進行終身維修服務。

3.質保期內,乙方免費提供因質量問題損壞之配件,乙方維修人員的工資、以及往返交通費、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損壞,乙方仍有義務上門修復和提供零部件,甲方支付零部件費。

5.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 應在24小時內迴應, 並在不遲於48小時內提出可行解決方案。如設備因故障停機不能生產的情況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甲方工廠。乙方接到甲方採購零件訂單後, 常備易損件應在2日內發貨, 部分備件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具體交貨日期。

6.乙方每年至少免費為甲方提供壹次設備檢修服務。

第九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此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且乙方應每日按本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2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所提交的鍋爐及其配件的時間、規格、型號、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不符技術監督局及政府相關政策要求或影響甲方使用,視為乙方違約,甲方要求乙方退貨的,乙方必須全額退款。同時甲方也可選擇解除或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並且乙方須承擔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對本合同標的產品的產品設計和製造質量終身負責,因乙方提供的產品瑕疵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由於乙方遲延履行本合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以及完全沒有履行本合同、履行合同的標準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所交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其他不符合同要求的情況,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如甲方已付款,乙方應一次性退還甲方所付的全部貨款),但可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如經乙方要求代為處理,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5.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不能完成交付義務,自應交付之日,每延遲一日乙方每日按本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6.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不能完成交付義務,自乙方遲延交付貨物之日起,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退還已收甲方貨款並雙倍返還定金。

7.乙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乙方應償付甲方此批貨款總值30%的違約金,乙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甲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都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事宜

1.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附件:

1.質量證明書

2.乙方提供的經甲方認可的鍋爐報價表

3.鍋爐總圖、主要受壓部件圖、安裝圖、電氣控制圖、熱水鍋爐水流程圖、易損零件圖

4.強度計算書或計算結果彙總表、安全閥排放量計算書、安裝技術用説明書、受壓文件重大設計更改資料、熱力計算結果彙總表、煙風阻力計算結果彙總表、熱水鍋爐水阻力計算結果彙總表

5.鍋爐總清單

6.裝箱清單及備件清單

7.乙方發給甲方的經乙方蓋章甲方認可的產品介紹書(又名江蘇四方鍋爐有限公司商務文件)

8.雙方就本合同簽訂的其他相關文件

甲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乙 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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