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賠償協議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1W

一次性賠償協議書

一次性賠償協議書

{子問題開始}一次性賠償協議{子問題開始}書

{子問題開始}甲方:XX,身份證號:15010319801222XXXX,聯繫電話:1894785XXXX。

{子問題開始}乙方:XXX,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186474166XX,家庭住址: 。

2016年X月X日上午10時許,甲方XXX光明街與民建大街交叉路口的XXX門口做廣告宣傳時,甲方設置的注水旗被大風颳倒將行人XXX頭部砸傷,乙方入住XXXX市中心醫院治療,診斷為頭部淤血,住院期間醫療費用由甲方墊付。

甲乙雙方就乙方受傷的賠償事宜,依據《人身損害司法解釋》和《民法典》規定,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除支付乙方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 元(大寫: 元)外,一次性賠償乙方在XXXX市中心醫院住院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及交通費共計¥15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元)。

二、甲方在本協議生效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賠償款,乙方在收到甲方賠償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條。

三、甲方的賠償為一次性賠償,賠償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因此次受傷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費用全部包括在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的賠償費用中,甲方不再承擔乙方以後發生的各種費用。

四、本協議生效時乙方獲得賠償款後,乙方同時喪失了就本次事故再行提起起訴的權利。乙方以後不得就此事再行向甲方以及甲方所在的公司內蒙古XX有限公司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公證處備案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經公證處公證。

{子問題開始}甲{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方(簽字按印):{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乙{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方(簽字按印):

2016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