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書樣本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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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書樣本通用版

股權轉讓協議書樣本通用版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定, 與 就持有的 (以下簡稱“公司”)之股權向轉讓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1、協議雙方:

甲方: (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承讓方)

住所:

2、股權轉讓

股權結構為:

3.2甲方原意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所有條件及法律條件,將其持有的 公司百分之 (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3乙方願意根據本協議約定的所有商務條件及法律條件,承讓甲方持有的公司百分之 ( %)的股權。

3.5甲方與乙方之股權轉讓行為業已獲得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

3.6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公司百分之 ( %)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未在轉讓股權上設置法律上的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法律形式的擔保,不存在任何與轉讓股權有關的爭議、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其他任何法律程序。

4、轉讓價格

4.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人民幣 萬元(RMB 元)的價格承讓甲方持有的公司百分之 ( %)的股權。

4.2前款約定的股權轉讓款,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具體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5、費用負擔

本協議簽署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協議所及之股權轉讓有關的政府費用、法律費用、交易費用等,由乙方負擔。

6、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對本協議所及之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但因股權轉讓涉及到協議一方或雙方及其關聯公司承擔法律、法規規定之信息披露義務的,不受保密義務的約束。

7、股權變更

本協議簽署後,相應的股權變更登記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

8、一般約定

對本協議作出的任何修改須經本協議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9、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9.1協議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9.1.1因相關情況發生或出現變化,協議雙方經過協商,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9.1.2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協議履行成為不 必要。

9.2屬於第9.1.2項所述之情形的,協議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協議。

9.3因一方原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致使本協議另一方遭受/蒙受損失的,責任方/過錯方應向本協議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10、違約責任

如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11、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協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12、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

13、協議生效及其它

13.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協議一式五份,協議雙方及公司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政府機構及相關部門。

甲方:

簽署:

乙方:

簽署: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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