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同居分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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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同居分手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協議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在同後期間生育子(女)名__________,現經雙方協商,由甲方負責撫養。
二、乙方有權依法對子女行使探望權,但是探望前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且不得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壹仟元)用於子女生活開支使用。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支付的子女撫養費用於其他開支。
五、如遇子女上大學、重大疾病等原因,乙方應當與甲方共同承擔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每月支付的撫養費)。
六、子女姓為__________,雙方對此日後不得提出異議。並且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向公安機關提出變更姓名。但子女成年後,有權按子女個人願意變更。
七、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的,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且因訴訟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