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東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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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東會議

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東會議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應出席會議股東:

實際到會股東:

缺席股東:

會議主持人:

會議記錄人員:

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有限公司首次股東會召開事宜由出資最多的股東 召集, 已於 年 月 日前已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到應出席會議股東本次會議的召開時間、地點、期限、會議議題及審議事項。本次股東會會議由 主持,實際到會股東持有公司全部表決權的100%一致通過以下決議事項:

一、公司不設董事會,選舉 擔任公司執行董事並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三年,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二、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兼任;

三、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由 擔任公司監事,任期三年,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四、將各股東於 年 月 日簽署的公司章程提交工商登記備案;

五、委託 同志負責辦理本公司設立登記事宜。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子問題開始}到會股東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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