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至少多久召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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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至少多久召開一次

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可以進行投資的形式越來越多,股票就是其中一種,我國的相關法律對其進行了一系列的規定,在股份公司中應當設立監事會,監事會自身有一定的職責,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召開一次,那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至少多久召開一次呢?我們來了解下。

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至少多久召開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召開的規定具體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2、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3、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5、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介紹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為公司的監督機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都有相當規模,經營活動複雜,專業要求高,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明顯,在這種情況下對公司的監督、對經營者的監督有顯著的必要性。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規定不少於三人,但又未規定組成人員的上限,是因為至少三名監事才能形成集體,才可以發揮集體的職能。

在監事會的組成人員中,應當推選一名召集人,也就是召集人由一名監事擔任。

監事會的組成人員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代表擔任的監事在股東大會上選出,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由兩部分代表組成,是由於公司涉及投資者、債權人、公司本身、公司職工等多方面的利益關係,由兩部分代表參加監事會,可以加強公司內的監督力量。

在監事會組成人員中,不應有董事、經理及公司財務負責人,因為這些人員是受監督的。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會是由全體監事組成的、對公司業務活動及會計事務等進行監督的機構.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一般情況下應該至少六個月召開一次,但是監事會也可以臨時召開會議,在召開監事會時應當有一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方式,監事會的成員會議後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監事會成員也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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