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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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

{子問題開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三方)

建設單位: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帳 號: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帳 號: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三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分包範圍、作業內容及安全生產管理模式

工程名稱:

本合同分包範圍: (根據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本合同分包作業內容: (根據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分包作業之安全生產管理模式:施工現場實行總包負責制。丙方對其分包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乙方對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總責,實施全面安全管理,有權要求和監督丙方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甲方有權對乙方和丙方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因丙方責任導致的安全管理事故,由丙方承擔相關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督查乙方對現場實施全面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對丙方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違約索賠;由於乙方對丙方安全管理缺失而導致事故(事件)發生,乙方應對事故(事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甲方有權對丙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等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及安全資料的形成、積累、組捲進行監督檢查,丙方應積極配合。

甲方有權對丙方違反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行為追究違約賠償責任,具體執行《遠洋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見附件)。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丙方自行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對丙方的管理費用已包含在經濟合同的總包服務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甲方對丙方嚴重違反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治安等規定或造成死亡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有權單方解除與丙方的《施工合同》並要求丙方支付不低於《施工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制度、標準,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甲方和監理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總責。

施工現場實行總包負責制。丙方進入現場後,乙方應將其納入本項目安全管理體系,統一管理,對其負安全管理責任。

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

乙方對丙方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管理、監督、檢查、處罰等權利。丙方應服從乙方管理。乙方發現丙方施工作業存在安全隱患時應立即通知並督促其整改。如丙方未按期整改且未説明原因,乙方可依據乙丙雙方約定的項目安全獎罰規定對丙方作出違約賠償決定,單次違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累計總額不得超過50000元。違約賠償決定經甲方安全工程師簽字同意後生效實施。丙方在接到違約賠償通知後一週內要向乙方繳納罰款,逾期不交的加倍處罰,並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已依據《遠洋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對丙方進行了違約賠償的不再重複計賠。

乙方負責監督檢查丙方對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核情況,在丙方人員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批准其進場。乙方應完善相關管理,禁止未經其批准的任何丙方人員進場。由於乙方疏於監督、管理致使丙方人員在未經乙方批准或未經入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即進場施工的,如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與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乙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丙方人員違章作業,並按乙方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乙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丙方人員責令退場。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制度、標準,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甲方、乙方和監理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確保安全生產。

丙方承諾其符合且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真實有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與投標時丙方公司承諾的人員配置一致且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應有的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丙方對其分包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丙方必須遵守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服從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丙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於重大隱患,乙方有權停止丙方作業,丙方必須無條件遵從。

丙方承接本工程項目後必須瞭解並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治安、消防的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

丙方應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足額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丙方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丙方必須備齊新入場施工人員的資料和手續,在人員進場前以書面形式報乙方,乙方書面批准後方可進場,進場後丙方應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批准人員私自進場後發生安全事故,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未盡監督和管理義務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明確施工方法、操作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等,安全技術交底報乙方備案。未進行技術交底不得作業。因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導致安全事故發生,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丙方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工人違章作業,並按規定做好工人勞動保護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丙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在日常作業中,對乙方違章指揮、強令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屬於乙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

屬於丙方責任或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乙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協議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業內容及丙方全部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且乙丙雙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即終止。

本協議附件《遠洋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遠洋地產開發項目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標準(試行)》、《遠洋地產開發項目安全管理技術標準》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它事宜: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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