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 用 -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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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用 合 同

聘 用 合 同

聘 用 合 同

甲方: 乙方: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鑑於:

1、乙方為已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或離休)年齡人員,且已與原工作單位辦理完畢了退休(或離休)手續。

2、甲方因工作(生產)的實際需要聘用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聘用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有效期限可以延長或提前終止。

二、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聘用乙方為( )崗位。

3、在本合同期內,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指導,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4、對因履行工作職責而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同意按甲方對該類崗位所實行的工時制度安排上下班。

2、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聘用報酬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向乙方支付聘用報酬。

四、聘用報酬

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間,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計算對應假期工資及加班工資等的依據。職級工資按照乙方所在崗位級別確定,僅限於乙方在此工作崗位正常工作時享受。甲方可依法制訂或修訂工資分配製度,實行工資與個人業績及公司效益掛鈎的工資政策,並根據公司實際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以及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貢獻,可以相應給予乙方激勵工資、加薪晉級及適當的物質獎勵。

五、社會保險

1、鑑於乙方為已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或離休)年齡人員,或已與原工作單位辦理完畢了退休(或離休)手續,故乙方的離、退休費(包含各項補貼)、醫藥費、非因工死亡喪葬費和救濟費以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聘用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其醫療費用等待遇,由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約定

1、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在三日內辦結工作交接手續。乙方拒絕或逾期辦理交接手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於:辦公室鑰匙、辦公工具、宿舍鑰匙、牀位、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公司的債權文書、款項等。乙方如有損壞、遺失或侵佔甲方財物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文件資料擅自銷燬和帶離,並對移交給甲方的各種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3、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等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在乙方的報酬中扣除,同時甲方可採取其它一切合法措施追索。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集團各公司與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簽訂。

二、使用説明

1、本合同的乙方為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為勞務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2、集團各公司需注意篩查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員工達到退休年齡或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時,即時終止原勞動合同,改簽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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