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執行程序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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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執行程序申請書

終結執行程序申請書

終結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xxx,男,32歲,漢族,住桐柏縣城關鎮麪粉廠家屬院。

被申請人:xxx,男,漢族,住桐柏縣城關鎮教師新村。

請求事項:終結執行河南省桐柏縣人民法院(2012)桐民商初字第00217號民事調解書執行。

事實和理由:邢*革、汪*炎、被申請人租賃桐柏縣城關鎮西關村四組房屋開辦一快捷酒店,租後由邢*革、汪*炎負責經營。2010年8月31日,邢*革、汪*炎將酒店轉租給申請人。申請人租賃經營期間,被申請人以申請人經營酒店的房屋是其與邢*革和汪*炎共同租賃為由,阻攔申請人正常經營。在多次協調無效情況下,申請人訴至法院。案經法院主持調解,由申請人繼續租賃經營,每年從應付租金總額中給被申請人四萬元租金。調解協議成立後,申請人付清了以前應付的租金。調解協議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每年的12月31日前申請人付被申請人租金四萬元。2012年12月,申請人從電視上發現原房主西關四組,公告拍賣申請人租賃房屋,若房屋被拍賣申請人將無法繼續租賃經營。在此情況下,申請人根據實際租賃期限,於2013年元月4日支付了被申請人前六個月租金二萬元。2013年2月6

日西關四組將申請人租賃房屋拍賣。因申請人沒有付清全年租金,被申請人申請法院執行下餘半年租金二萬元,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轉租給申請人房屋已被房主拍賣給他人,且該房屋又被新房主收回,申請人已沒有再繼續租賃經營。由於被申請人已不是主張租金房屋的產權人和租賃人,所以,桐柏縣人民法院(2012)桐民商初字第00217號調解書已無履行基礎。為此,申請人申請終結執行。

此致桐柏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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