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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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財產協議

婚姻財產協議

男方:xx,身份證號:

女方:xx,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經自由戀愛相識談婚,並準備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結為夫妻。為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後財產的歸屬,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以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權利歸屬及責任的承擔,以保障婚後生活的和睦相處、恩愛互助,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男方的婚前財產有:

1.位於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小區×單元×號房屋;

2.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前於××銀行的存款××萬元。此款項若用於婚後生活,應予返還。

女方的婚前財產有:

1.位於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小區×單元×號房屋;

2.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前於××銀行的存款××萬元。此款項若用於婚後生活,應予返還。

二、婚後財產的範圍及歸屬

1.婚後財產的各自收入所得歸各自所有(或婚後財產及收入歸夫妻共有);

2.婚後來源於各方親屬的贈與、繼承所得,不論是否明確歸哪一方所有,均根據來源歸各自所有(或歸共同歸有);

三、債權、債務的享有與承擔

1.婚前各方名下的債權、債務歸各方享有與承擔;

2.婚後因婚姻生活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3.婚後因各方名下的投資,不論所得是否用於婚姻生活,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承擔。

四、共同生活基金的設立

由於雙方的婚前、婚後財產所得主要歸各自所有,為保障婚姻生活的順序進行,應付日常生活開支及小孩撫育費用的需要,同時考慮到男方的收入大於女方,雙方一致同意:男方出資20萬元,女方出資5萬元,作為日常生活基金。此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及撫育費用開支從此基金中支付,不足時按4:1的比例填補。

五、本協議自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日始生效。

男方: 女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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