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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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委託書

司法鑑定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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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委 託 人

聯繫人

委託日期

聯繫電話

司法鑑定

機 構

機構名稱:

許可證號: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委 託

鑑定事項

是否屬於

重新鑑定

□初次鑑定 □補充鑑定 □重新鑑定

鑑定用途

訴訟 □辦案 □其他用途:

與鑑定有關

的基本案情

鑑定材料

預計費用

及收取方式

預計收費總金額:¥: ,大寫: 。(注:不含出庭相關費用)

收費情況已告知我本人,簽名: 

■ 按照委託鑑定事項分項目收費:

鑑定

項目: □ 標準 □協議

項目: □ 標準 □協議

項目: □ 標準 □協議

項目: □ 標準 □協議

司法鑑定意見 

書發送方式

□ 自取

□ 郵寄 地址:

□ 其他方式(説明)

約定事項:

1. (1)關於鑑定材料:

■ 所有紙質鑑定材料無需退還。

□ 鑑定材料須完整、無損壞地退還委託人。

□ 因鑑定需要,鑑定材料可能會損壞、耗盡,導致無法完整退還。

□ 對保管和使用鑑定材料的特殊要求: 。 

(2)關於剩餘鑑定材料(影像學片子):

■ 委託人/被鑑定人於鑑定意見書出具後 1個月內自行取回。未按時取回的,鑑定機構有權自行處理。

□ 鑑定機構自行處理。如需要發生處理費的,按有關收費標準或協商收取 元處理費。

□ 其他方式:

2.鑑定時限:

□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鑑定,提交司法鑑定意見書。

■從該委託書生效之日起 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提交司法鑑定意見書。

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3.需要回避的鑑定人: ,迴避事由: 。

4.經雙方協商一致,鑑定過程中可變更委託書內容。

5.其他約定事項:

鑑定風險

提 示

1.鑑定意見屬於專家的專業意見,是否被採信取決於辦案機關的審查和判斷,鑑定人和鑑定機構無權干涉;

2.由於受鑑定材料或者其他因素限制,並非所有鑑定都能得出明確的鑑定意見;

3.鑑定活動遵循依法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只對鑑定材料和案件事實負責,不會考慮是否有利於任何一方當事人。

其他需要説

明的事項

委託人

(承辦人簽名或者蓋章)

鑑定申請人(被告知人)簽名:

年 月 日

司法鑑定機構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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