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協議書(交通事故)
刑事和解協議書(交通事故)
{子問題開始}和解協議書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市 區公安分局 派出所。
甲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子問題開始}
乙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擔保人: 公民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子問題開始} 時許,甲方駕駛機動車與乙方騎電動車帶人因爭搶機動車道發生了糾紛,甲方與乙方在發生爭執過程中發生打鬥,乙方受傷並出現了身體上的創傷。
年 月 日乙方的出院小結:
年 月 日法醫對乙方傷情的鑑定結論:
有鑑於此,現甲方與乙方就本案(交通事故及故意傷害等)的和解、賠償等相關事宜,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乙方提出和解,經過誠懇、友好地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和解條款,定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為乙方造成的損害,深感歉意,並致以誠懇的道歉,乙方也已經給予寬恕和願意與甲方達成和解。
2、甲方已承擔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住院治療期間的醫療費。
3、甲方另一次性賠償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誤工費、傷害賠償金、營養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後期醫療費用、財產損失等)合計人民幣{子問題開始} 萬元(大寫:{子問題開始} 整)。
乙方指定下列帳户收款:
户名:{子問題開始} ;
開户行:{子問題開始} ;
帳號:{子問題開始} ;
6、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態度,乙方對甲方的行為給予諒解,並同意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作調解處理,不再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甲方的行政、刑事責任。
7、任何一方違約,除全額返還賠款外,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8、協議內容系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
9、甲、乙雙方經公安機關調解後簽訂的《治安調解協議書》之內容如與本和解協議書相不一致的事項,以本和解協議書之條款為準。
10、雙方承諾均不得將本次事件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媒體或網絡)提供或披露。
11、乙方擔保人自願為乙方保證人,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承擔連帶責任。
12、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每頁簽字)。本協議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呈交武漢市江漢區公安分局漢興街派出所存檔壹份。
甲方:{子問題開始} 乙方:{子問題開始}
乙方擔保人:{子問題開始}
年 月 日
附件:甲、乙方、乙方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
{子問題開始}收 條
今收到 關於交通事故及故意傷害事件的賠償款 元(大寫 元)。關於交通事故及故意傷害事件和解終止,雙方沒有其它任何爭議。
收款人:{子問題開始}
收款人擔保人:{子問題開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