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擔保(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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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擔保(工程類)

履約擔保(工程類)

{子問題開始}履約擔保

致: (發包人全稱) 

鑑於 (承包人全稱)(下稱“承包人”)與 (發包人全稱)(下稱“發包人”)簽訂 (工程名稱)施工合同(編號 , 年 月 日簽署),並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履行實施、完成並保修合同工程的義務和責任;發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應通過經認可的銀行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義務和責任的擔保金額等事實,我方願意為承包人擔保,以擔保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 元)向發包人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我方承諾:不論是否經我方知曉或同意,我方的義務和責任不因合同雙方當事人對合同條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補充而解除。

本履約擔保自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署施工合同之日起生效,至擔保金額支付完畢,或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向承包人頒發竣工驗收證書後第15天止。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簽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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