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夥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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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承包合夥協議

工程承包合夥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 工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共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合夥項目以 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施工項目內容和範圍為準。

  三、合夥期限: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方式:甲方負責現金出資;乙方負責施工,並由甲方負責工人工資的發放。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以甲乙雙方6:4的比例加以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約定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合夥期間原則上不得退夥;如遇到特殊原因確需退夥的,應經兩方協商同意;

  七、合夥期滿:合夥期滿,甲乙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進行分配、承擔;一方分配的應收款另一方有協助收回的義務

  八、違約責任: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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